北市/北投衛生所籲認識食品衛生及食品標示 一起抓違規

日期 2004-10-18 12:07:03 | 文章主題: 最新消息

社會生活型態快速變遷,生鮮超市、食品大賣場及便利超商因應而生。我國食品衛生管理法實施後也規範食品標示、食品營養標示及食品良好作業規範,但一般生鮮超市及便利超商從業人員對相關資訊較不足。為因應時勢所趨,建立業者對食品衛生管理法的認識,並使超市販售業從業人員對食品衛生及食品標示有正確認知,是衛生機關向來重視的課題。

北投區衛生所所長藍孝芬指出,轄內生鮮超市、大賣場及便利超商共約90家,實際訪查得知從業人員以短期臨時人員及工讀生居多,且流動率高。對食品衛生管理法所規範的食品標示及食品營養標示認知資訊較欠缺;有鑑於此,北投區衛生所舉辦量販超市食品衛生及食品標示規範講習。

講習內容涵蓋「量販超市食品衛生」、「食品標示及食品營養標示」,輔導量販超市的食品衛生將從「進貨」-「暫存」-「後場管理」-「賣場衛生」以危害分析重點管制點(HACCP)精神做一系列的探討與改善。

食品標示及食品營養標示課程則依食品衛生管理法作規範內容含-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食品添加物,應以中文及通用符號顯著標示於容器或包裝之上:1.品名(即食品名稱)2.食品內容物名稱及重量、容量或數量3.食品添加物名稱4.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5.有效日期。如進口食品應註明國內負責廠商名稱、電話號碼及地址。

督導企業經營者要建立賣場衛生自主管理機制及消費者申訴案之危機處理。講習之後衛生所會加強業者現場輔導及管理過程查核,希望業者能落實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讓消費大眾能吃得安全、吃得安心,且吃得更健康。

藍孝芬表示,北投區衛生所除了加強業者的輔導與管理外,也建議民眾於平日採購食品時,多注意食品標示。比較常違規的事項:1.廠商電話號碼未標示2.有效日期打印不明3. 有效日期雙重標示4.陳售食品逾有效日期5.進口食品未有中文標示。北投區衛生所更歡迎市民一起爲全市民的食品衛生把關。如發現有違規事項可以向衛生機關檢舉,檢舉專線電話:28968601轉二組(北投區衛生所)、27208777(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竭誠歡迎民眾加入食品志工的行列,共同打擊違規行為,保障消費大眾安全及品質。


本篇新聞文章來自 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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