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大藝能類課程與社大精神的實踐(鄭人豪/北投社區大學主任秘書)

日期 2005-06-24 12:07:00 | 文章主題: 北投文化基金會專欄

  在社區大學的辦學目標與理想之中,全國的社區大學都抱持著一個冠冕堂皇的說法:「鼓勵終身學習,解放套裝知識,培育具批判性及理性思考的現代公民,建立公民社會。」可是,什麼是現代公民?什麼是公民社會?在光鮮亮麗的口號下,卻少有明確的解釋與做法,而在尚無嚴謹法規全面約束下的社區大學以及各界在檢視社區大學時所共同關心的主題:「社區大學和坊間的才藝班、補習班究竟有何不同?」

  目前造成「社區大學就像才藝班、補習班」這個誤會的最大原因似乎是出在語言、電腦、舞蹈等所謂「生活藝能」類別課程;然而,藝能類的課程卻是最貼近民眾日常學習需求的課程,例如學員來學英文,就是要學英文,來學電腦,就是要學電腦,學跳舞、學音樂等等都一樣,這是學員的意願,我們不

  能「強制」學員在藝能類課程之中去學習他們學習初衷以外的東西,但我們可以「引導」學員經由這些課程去吸收除了以外更多的知識。

  我們必須正視學員的需要和引發學習意願的動機,我們不能僵化地思考「社區大學的辦學精神」而一廂情願的想像來社大學習的學員就是對於公共參與、社區營造有興趣的一群人,有極大多數的學員在一開始進入社區大學學習是抱持著上才藝班的心態前來,這點是我們必須先認清的事實。

  該如何讓來到了社區大學學習的民眾對於這個社會、社區與環境產生切身的情感並進行互動,達到讓社區「活起來」的目標是社區大學經營者的一個很重要的任務,能夠讓社區「活」起來,還有什麼不能夠做的呢?在沒有方向、路線的一開始,我們北投社區大學從地方文史、生態等這類一向擁有著迷人特性的題目著手。

  我們將實際在我們生活週遭的文史、產業、文物等事物編輯成教材,努力營造一個「非虛擬性」的環境與情境教學,讓學員們在習得藝能技術的同時,能夠看到、觸到、聽到、實際感受到課程之中所學習到的東西,學習的過程將因此更加切身、更加與生活連結並且更加能夠實際利用所學,並且在學習的過程之中同時學習到地方文史、產業等多面向的知識,而不僅只是技藝能力的提升。

  例如,語言課程就是很容易與地方文史、文物結合的課程,電腦教學可以將社區互助、分享網路的建置為目標,舞蹈、健身等課程的學原則是討論公共空間、公共安全的最佳群組。

   逐漸地,社區居民間的交流頻繁了,對土地的關注增加了,對社區的情感深厚了,人與人之間、人與環境之間,人與社區、社會之間的聯繫一日日的綿密起來,這是一種自發性的連鎖反應,社區大學只要充實民眾對公共性議題的認識,並且扮演好平台的角色,無須對於公共議題抱持特定的立場即可自然讓民眾主動的去產生公民的自覺,在經營的過程間,我們發現社區的民眾間越來越能夠包容不同的聲音,也越來越能自組性的進行共善的討論,而這些民眾絕大多數,其實是來自所謂「藝能類課程」的學員。

  社區大學的思考方向應該做改變,不是隨著既定的框框去劃分「學術、社團、生活藝能」類別的課程,然後以開設「學術類別」課程的比例來說明「社區大學與才藝班、補習班是不同的!」,而是要考量民眾的需求以及意願,在各種民眾所喜好參與的生活藝能類別課程之中加入公共性的、學術性的元素,也就是想辦法「讓社區大學的才藝課程與一般的才藝班、補習班不同」,讓民眾先有參與的意願,才有可能進行教育,讓民眾在取得所需的過程之中真正的學習並感受到社區大學成立的精神與目的,這才能有「實踐」的可能。

  常常在社區大學的各類研討會或是出版品之中聽到、看到「實踐」這個詞彙,但要「什麼是實踐?」和「怎麼去實踐?」卻鮮少在討論、論述之列,幾乎全國的社區大學在述及成立目標與理想時,都會說要「解放知識,促進社區互動,教育現代公民,建構公民社會。」,其中,「社區互動」是民眾的實踐,社大只能實踐「促進」;「現代公民」是民眾的實踐,社大只能實踐「教育」,最終的「建構公民社會」則完全是民眾的實踐。但「解放知識」絕對不只是社大的實踐,同樣也是民眾的實踐,知識的解放除了經由社大的設計、傳遞之外,更需要民眾的「再傳遞」,這才是「實踐」!無法經由民眾自發再傳遞的知識,即便再如何有價值也會失去意義!如果用強制性的手段讓學員被強迫接受社大單方向想要給予的知識時,除了知識難以進行自發性再傳遞,也讓無法認同這種強制性方式的學員連參與社大的意願都會失去,由認同被強制灌輸某些知識的民眾所構成社會還稱什麼公民社會?

  台灣至今已有約百所社區大學成立,儼然形成了一股來自社會基層的力量,而社區大學在社區營造運動之中的角色比較特別,常見社造團體多半對於某些議題抱持著特定的態度與立場,而社區大學則不能這麼做,社區大學一定要把持好「社會公共財」的精神,建立社會信任,盡能力讓更多的民眾與公共事務產生連結,努力提升公民的學養以及對公共事務的認識,不管個別的民眾對於某特定議題抱持著什麼樣的立場,社區大學均應對他們想知悉的領域盡量提供所需的知識教育,讓不同的聲音能夠盡情且公平的傳達,在社區大學這個平台上充分進行交流,達到共善討論的目的,如此的社區大學才有肩副社會責任的可能。

(原文刊載自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第五十一期電子報(2004/06/24))


本篇新聞文章來自 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
https://www.ptcf.org.tw/ptcf2

本篇新聞文章的連結網址是:
https://www.ptcf.org.tw/ptcf2/article.php?storyid=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