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

日期 2004-09-30 11:19:00 | 文章主題: 洪德仁醫師專欄

世界衛生組織於1978年阿瑪阿塔宣言 (Alma-Ata )中強調:健康是人類最基本的權利,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而已,政府和人民共同負有健康責任。藉由落實基層保健醫療來促進民眾的健康,以達成全民健康的目標(Health for All),強調運用民眾全力參與的策略來共同創造一個持續性健康的環境。世界衛生組織於1986年加拿大渥太華舉行第一屆健康促進國際研討會並發表渥太華憲章,世界衛生組織歐洲總部提出「健康城市」計畫。當時將健康促進定義為「促使人們增進其掌控和改善本身健康能力的過程」,並提出健康促進之行動綱領:
一、建立健康的公共政策。
二、創造支持性的環境。
三、強化社區行動。
四、發展個人技巧。
五、調整衛生服務的取向。

  其實際作為有賴社區居民自主行動及經營,以健康促進為職責、創造有利健康的環境及養成健康的生活方式,方能達到健康的永續經營。健康促進的活動強調由兩方面著手:
1.個人需採取適當的行為,自己建立良好的生活型態,是預防工作中最根本且最重要的部分;
2.政府和民間機構需要積極制定政策、創造健康環境,提供適當的健康服務等,則預防工作才能做得徹底(柯任桂,2002)。

健康促進是目前公共衛生所要追求的一個理想,也是一種新的策略、新的工作方法。

  Hancock 及Duhlru將「健康城市」定義為:「持續地創造並增進城市之物理及社會環境,同時強化其社區資源,使人們能夠相互支持,實行其所有的生活功能,並達到最大的潛能」。強調健康決策過程的重新建構,並將權力轉移至地方層次,主要目的在於減少健康不平等,保護環境,加強社區行動,以及將健康意識置於都市政策之議程中。而更具體的描述理想的健康城市,應符合十一項品質如下:\r
一、 乾淨、安全、高品質的生活環境。
二、 穩定且可持續的生態環境。
三、 強而有力且相互支持的社區。
四、 對影響生活和福利之決策具高度參與的社區。
五、 滿足城市居民的基本需求。
六、 市民能藉多元管道獲得不同的經驗和資源。
七、 多元化且具活力及創新的都市經濟活動。
八、 能保留歷史古蹟並尊重地方文化。
九、 是一個有特色的城市。
十、 提供市民有品質的衛生和醫療服務。
十一、 市民有良好的健康狀況。

  隨著台灣經濟的發展,與疾病型態的改變,社區居民對健康需求的層次亦不斷提高,健康促進已成為全民健康的主要策略。因此,行政院衛生署於1998年開始試行辦理社區健康營造計畫,1999年正式推動社區健康營造計畫,台北市也在2002年宣示為「健康城市元年」,利用社區發展的方式,來完成健康促進之行動(陳靜敏,2002)。至2004年全國已經成立256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部落社區健康營造中心46個,總共302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全台灣共369鄉鎮,幾乎快達一鄉鎮一健康營造中心的目標。同年,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社區健康營造輔導計畫」因應而生。

建立證照制度的目的及重要性
   在健康促進的過程中,需要專業者與一般民眾共同來檢視社區健康的因素,釐清社區的健康問題,並且一起解決社區健康上的問題。以目前投入社區健康營造人力的狀況而言,建立社區健康營造執行者專業證照制度為當務之急。專業證照制度之所以受到重視,完全在於專業化的發展;所謂「專業」是指需要接受高深教育及特殊訓練的專門職業(謝麗紅,1999)。李怡娟(1998)對社區健康營造專業者角色提出見解,除了本身有專業能力,若能將所有資源與需求互相串連,使得每個人在一支持性健康環境中,扮演著助人、自助及互助的角色,並藉著各個專業的合作,共同朝此目標前進,即能成功營造出健康大台灣。部份學者卻對促成健康推廣之方式有不同的看法。在美國,對健康促進的定義可分為兩學派,一派強調的是個人健康生活型態之實踐,另一派則以社區發展或更廣的環境改善為主(李蘭、陳富莉,1998)。

  國內的302個社區健康營造中心,各自擁有為數龐大的專業者及保健志工,參與推動社區健康促進,其健康促進專業素質值得長期培訓提昇,更重要的事,如何誘導其對於社區健康觀念、行為的自主性改變,營造社區健康的團體組織,是推廣健康促進策略之基礎工作。同時,培訓與專業證照的結合,提升社區健康營造執行者專業能力,有助於我國在提昇社區健康促進及疾病防治之知能、促進社區民眾之健康生活,因而成立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體系,提供高品質的社區健康促進服務、教育訓練及研究發展等等。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的建立的重要性為:
一、 證明個人在社區健康營造執行者專業領域的認知與技能。
二、 教育社區居民採取有益健康的行動及生活方式。
三、 促進專業的發展。
四、 了解對專業認證自我肯定的價值。
五、 確認社區健康促進師專業認證的地位。
六、 強化專業訓練。
七、 建立繼續教育制度。
八、 提升社區健康專業認證的價值。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的角色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community health worker)必須真正了解所服務社區的特性及健康需求,且能夠取得當地民眾的信任,最有利的情況勢工作人員本身居住於所服務的社區中,或來自所服務的社區中,能夠積極參與當地的組織或社團,透過個人或社團的參與,結合社區中有效的資源來強化社區力量,共同解決社區內的健康問題(李怡娟,1998)。台灣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辦法目的在於建立高品質的實務制度,以確保技能和知識的與日精進以及提供專業實務。透過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證照制度的建立、執行與維持以及透過科學性、倫理性、與藝術化的專業訓練和繼續教育的推廣,提升從事社區健康工作者實務的品質。社區健康營造人員專業認證設計理念為促進社區民眾之健康、推展社區之預防保健服務、創造社區健康環境、整合醫療資源與社會資源。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負責推動營造健康社區、健康城市,其職責如下:
一、 鼓勵社區民眾參與社區健康營造。
二、 提昇社區民眾健康生活之能力。
三、 推展社區之預防保健服務。
四、 營造支持性健康環境。
五、 整合健康各項有關政府及民間資源。
六、 其他社區健康促進事宜。

李怡娟(1998)認為社區工作者功能和角色可以是:\r
一、 幫助者:實際提供服務給需要者。
二、 輔助者:促使民眾發揮個人潛能,更具自信心。
三、 支持者:能夠鼓勵、聆聽、陪伴、討論及提供指引。
四、 保護者:防止有人受到傷害,如隔離暴力者及情緒不穩定者。
五、 磋商者:替民眾爭取更多資源和服務。
六、 協調者:排解衝突及糾紛。
七、 資源整合者:策劃及發動社區民眾加入服務行列。
八、 社區聯絡者:藉由良好公眾形象及公共關係來尋求及擴充資助來源。
九、 倡導者:爭取合理的政策修訂或制定。
十、 社區教育或訓練者:提供相關訓練及知識。

台灣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辦法將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分為三個等級(第三條),其角色為:
一、 社區健康促進員:擔任社區健康促進的執行者、推動者、發現者。
二、 社區健康促進士:擔任社區健康促進的帶領者、企劃者、代言者。
三、 社區健康促進師:擔任社區健康促進的研發者、教育者、輔導者。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辦法
  基於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的重要性和可行性,台灣健康促進暨衛生教育學會、中華民國學校衛生學會、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台灣公共衛生學會、台灣社會改造協會、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等社區健康促進團體,積極推動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辦法,經過多次的協商籌備工作會議的討論修正,在2004年7月31日,第二次社區健康促進人員推動委員會議訂定「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辦法」,社區健康促進團體各推派一人參與推動委員,組成推動委員會,負責推動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暨認證事宜,並推舉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陳錦煌理事長擔任召集人。召集人對內綜理督導培訓暨認證事宜,兼任教育及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並擔任推動委員會、教育及審查委員會主席,對外代表社區健康促進人員推動委員會。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推動委員會以地域性及專業性專家為原則為考量,聘請各相關學術團體推派專家學者一人以及李蘭老師、黃松元老師、胡益進老師、鄭惠美老師、郭憲文老師、林麗鳳老師、陳靜敏老師、胡淑貞老師、李明憲老師、李怡娟老師、蔡秀娟老師、洪德仁老師等共計21人,擔任教育及審查委員,組成「社區健康促進人員教育及審查委員會」,功能為:\r
一、 審核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認證。
二、 規劃社區健康促進培訓研習、繼續教育課程。
三、 研發社區健康促進機制,提出相關策略。
四、 認證推廣行銷事宜。
五、 其他社區健康促進事務。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資格及認證標準
  疫病的防治和健康的促進面臨的是多元的問題和議題,其資源網絡也是跨越官方、民間、專業、非專業領域,能做好跨領域的合作,就能奠定健康經營的基礎。過去的「危機處理」思考,仍存在太多由上而下的指令模式,是否足以適應今天的疫病防治,值得我們深刻省思。現在我們應當採取雙向溝通的「新合作治理」(new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強調公、私部門與社區、非營利組織、專業團體形構共同治理的網絡關係,結合鄉鎮公所、衛生所、醫療診所藥局、社區團體、志願服務團體等在地資源,建構「社區健康資源網絡」。透過緊密的互動和互信,建立起資訊流動、資源互補、機動分工、同舟共濟的平台。民間的社區組織如何與非營利專業組織 合作互動,產生更「有機」的關聯,增強社區和民間組織的動員力量,也是對抗疫情擴散的「後衛」。個人也應當體認到:對於公共風險的承載,不能夠被認為是「別人」、「他家」或「政府」的事,每一位公民都有他的權利和義務,共同學習來分攤風險,甚至於導向正向的健康生活促進的理想。

  我們必須藉由「多元化專業團隊」、「跨領域專業者」、「在地的生活者、參與者」的概念,建構完整的「社區健康促進人才網絡」:
一、 社區衛生專業者,包括醫師、護理師、藥師、衛生教育相關人員、社工師、心理師、復健人員、營養師等,並且與醫院各個部門建立經常性聯繫管道。
二、 跨領域專業者,包括文化、生態、教育、產業、學校、社會福利等社區團體、志願服務團體等在地資源。
三、 社區空間專業者,包括建築、都計、景觀專業者。
四、 在地的生活者、參與者,熱心的居民、保健志工等,擁有在地生活者智慧。

因此,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資格及認證標準為:
一、 社區健康促進員:完成各項社區健康促進研習課程(含理論及實務)達40小時以上,通過甄試,願意參與社區健康促進之志工。
二、 社區健康促進士:
1. 社區健康促進員積極參與社區健康促進之志願服務工作滿5年(至少300小時),並參加進階社區健康促進相關繼續教育或研習達40小時以上,通過甄試者。
2. 大學以上學歷資格,具有2年以上社區健康促進實務經驗,並完成進階社區健康促進研習課程達16小時以上,通過甄試者。
3. 地方行政人員具有社區健康營造相關資歷一年以上,並參加社區健康促進繼續教育16小時以上,通過甄試者。
三、 社區健康促進師:
1. 凡領有國家機關所發之「師」級證書者,並有社區健康促進實務工作5年,提出證明者。
2. 凡領有國家機關所發相關社區健康促進之「師」級證書者,並有社區健康促進實務工作2年,提出證明者。    
3. 具有社區健康促進學術領域之大學講師教職以上或衛生行政單位薦任職務2年以上,曾主持規劃、執行社區健康促進推廣活動、教育訓練及研究達3次以上,並有相關著作,提出證明者。
4. 推動社區健康促進績效卓越,且曾經擔任中央或地方政府社區健康促進諮詢顧問5年以上之專家,曾主持規劃、執行社區健康促進推廣活動、教育訓練及研究5次以上,並有相關著作,提出證明者。

培訓及繼續教育課程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培訓、繼續教育與換證結合,培訓、繼續教育課程設計分為初階及進階課程,以維護社區健康促進的專業服務水準。認證書之效期及換發規定為:
一、 社區健康促進人員證照資格之效期為5年,期滿應重新辦理換發。5年內需參與社區健康促進活動、研習和繼續教育達100小時,其中繼續教育課程至少60小時,得於期末交出第一作者成果報告2000字及成果照片5張,可抵繼續教育6小時,最多5篇為限。
二、 繼續教育課程累積未達100小時,應重新參加甄試及審查其證照資格。培訓、繼續教育的規劃設計及執行,是由社區健康促進人員教育及審查委員會負責。初步擬定初階課程規劃包含有:社區健康營造理論與基礎課程、社區空間營造的基本技能課程、社會工作課程等等;至於進階課程方面,主要設計為:社會工作、健康促進、實習課程等等。   

結論
   社區健康營造投入的人力狀況而言,政府及民間單位都有專業認證需求。社區健康營造專業人員,經過專業訓練及嚴格甄選通過考試,實地進入社區,評估社區特性及健康需求,結合社區資源,賦權於社區居民,共同解決社區健康問題,強化社區居民健康行為,輔導衛生局、衛生所、社區健康營造中心營運及困難,建立社區健康營造監測與評價,方能呈現社區健康營造專業人員專業,進而達到健康社區、健康城市、健康台灣的理想,這有待我們共同的努力。

(原文刊載自中華民國社區營造學會----第三十期電子報(2004/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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