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用溫泉應依醫囑適量慢喝

日期 2008-04-15 09:19:37 | 文章主題: 最新消息

飲用溫泉應依醫囑適量慢喝
2008/04/15 記者潘明賜/台北報導

 原來溫泉也可以飲用,但局限於碳酸泉等少數的溫泉。國軍北投醫院家庭醫學科主任陳家勉醫師昨日指出,飲用溫泉也有禁忌病症,即下痢時不可飲用碳酸泉、硫磺泉與酸性泉;甲狀腺機能亢進患者,不可飲用含有碘質的溫泉;高血壓與腎臟病病患或身體浮腫時,飲用過量的食鹽泉、重碳酸鈉泉及芒硝泉,容易使病情惡化。 陳家勉指出,飲用溫泉時,應該依醫生囑咐適量飲用。碳酸泉、重碳酸鈉泉及食鹽泉,適合飯前半小時至一小時內飲用,鐵泉或放射能泉飯後飲用,小口慢喝,一次一百至二百毫升,每日二至三次為原則,四週為一個療程。飲用量小量為一百至二百毫升、中量三百至四百毫升、大量五百至六百毫升、極量七百至一千五百毫升。適合飲用溫度為攝氏四十度至五十度,冷飲則在二十度至二十五度左右。
 以宜蘭而言,大多為碳酸泉,其中以礁溪、蘇澳最具代表性。陳家勉表示,礁溪的泉質屬於碳酸氫鈉泉,溫度為攝氏五十五度,pH值七點八;蘇澳與礁溪同屬於一種泉質,但溫度僅有二十二度,pH值為五點五,由於溫度偏低,又稱為冷泉。目前,蘇澳榮民醫院計畫利用冷泉資源設立冷熱醫學水療區與水中醫學復健區,可望成為台灣第二家「具體溫泉」醫院,甚至成為第一家實際推行溫泉醫療的醫院。


本篇新聞文章來自 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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