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穿制服買菸 六成店家照賣

日期 2008-01-22 08:40:32 | 文章主題: 北投社大消息

高中生穿制服買菸 六成店家照賣
〔記者洪素卿、楊雅民:2008/01/22 /台北報導〕

菸害防制法明訂不得供應菸品給未滿十八歲的青少年。不過,消基會調查發現,超過半數店家問都不問就把菸賣給穿著高中制服的青少年,有近六成商店會違法販賣菸品給青少年。

這項調查由國民健康局委託消基會進行。為了實際測試未成年學生買到菸品的可能性以及店家相關反應,這項調查招募了一群十八到二十歲的學生,穿著當地高中制服實地到各類菸品販賣場所買菸。

在訪查全國二十五縣市兩百三十二家菸品販賣場後發現,只有一成三商店直接拒絕穿著高中制服的學生買菸,五成三以上店家連年齡身分都不確認就賣菸;另有六點五%在學生表示未帶可證明年齡的證件下仍販售菸品,總計全國違法販賣比率為五十九點九%。其中,連鎖超商違法賣菸給未成年青少年的違規比率為四十二點三%。

衛生署國民健康局教育中心主任游柏村指出,各地衛生主管機關每年約取締八千到一萬件違反菸害防制法案件,其中,最大宗的便是未成年人抽菸,其次是商店違法供應菸品給未成年人,將持續加強稽查。

至於連鎖超商的部分,由於近年只要主管機關一有取締、查獲,就會將商店名單寄回給母公司要求改善,這次違規比率已低於九十五年的七十點四%。

違規率最高 萊爾富致歉
違規率最高的是萊爾富(六十六點七%)表示,看到結果非常驚訝,向消費者致歉,一定改善。排名第二的OK便利店(六十四點三%)公關說,將持續落實內部稽核。統一超商(三十九點一%)表示,門市若違法賣菸給青少年,重者將依加盟合約處罰,今年會將此項列入重點稽核項目。全家便利商店(二十四點一%)說,加盟店違規嚴重者將取消獎勵金,直營店記過處分。

菸品販賣場所違法賣菸給青少年,依據菸害防制法第二十四條,將處新台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明年元月十一日開始實施菸害防制法修正案,對於供應菸品予未滿十八歲者罰款將提高至一萬到五萬元。


本篇新聞文章來自 財團法人台北市北投文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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