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防疫注意事項
●老師應主動為學生量體溫
●學生生病應請假在家休息,不做劇烈運動
●生病學生在不適症狀解除後二十四小時,才可返校上課,及參加集體活動
●住宿生若罹病無法回家,除就醫,校方應留置宿舍區隔
●停課學生不參加補習班、安親班等人口密集活動
●醫師若開立抗病毒藥物「克流感」,病生應完成五天的療程,避免產生抗藥性
●養成勤洗手習慣,尤其在飯前、便後或碰觸感冒、流感患者的分泌物或物品之後
●有呼吸道症狀應戴口罩,打噴嚏、咳嗽應掩口鼻
●有類流感症狀應儘速就醫,以免肺炎、腦炎等嚴重併發症
資料來源:98.8.22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